如何判斷自己或心愛的人是否得了憂鬱症?
1.每天心情憂鬱(空虛、悲傷感、想哭或易怒)。
2.對所有活動幾乎都不感興趣;什麼事都不想作。
愉快的心情顯著降低。
3.食慾和體重明顯上升或下降(通常是下降)。
4.天天失眠(或常感嗜睡)。
5.時常焦躁不安(或動作遲緩)。
6.疲累或失去活力(只想躺在床上)。
7.過度不理性的自責或罪惡感、無價值感。
8.思考力減退;專注力降低;患得患失、猶豫不決。
9.反覆想到死亡;自殺意念;計畫自殺。
以上這些症狀多達5項(必須包括1、2兩項之一),
且持續2週以上,可斷定為憂鬱症。
喜樂的心、乃是良藥.憂傷的靈、使骨枯乾。— 箴言 17:22
WOW!才剛剛傳給你 嚇我一跳~ 這麼快就放上去了!
ReplyDelete嗯~
ReplyDelete看來我不及格哩!
至少從來不會吃不下!呵呵!
謝謝妳的資訊!
本來還懷疑自己有沒有憂鬱症哩
ReplyDelete因為突然體重改變
哈哈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