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November 17, 2005

早上? 還是晚上?

真的是該像威爺說的, 以後我的Studio應該在地下室, 一個永遠見不到光的地方. 因為我有一個怪僻就是早上不能做東西, 但是如果熬夜一個晚上就可以有很多靈感. 所以最近幾天, 都是早上五六點睡, 又睡到下午一兩點. 傍晚有時又時間很怪的(8-9PM or 10PM)小歇一會. 反正現在是早上或晚上都搞不清楚了, 這就是做Designer的悲哀. 再幾個禮拜學期就結束了, 我還在水裡努力呼吸著, 像Finding Nemo裡說的"Keep swimming... Keep swimming...". 剛剛收到South West寄來的Email, 哇勒, 小妹Ruth在Thanksgiving要來找我一個禮拜~ 她下禮拜一就來了, 想要跟我們Hang Out的, 告訴我一聲, 哈哈, 又是走走逛逛舊金山的時候到了, 應該會很好玩吧!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小妹∼我有貼阿 我貼在我牆上 哈哈
室友找到了啦
謝了∼

最近再戒msn因為發生了些事
應該說認清了一些人事物
所以 有點小失望吧
要找我 就打電話給我吧
or email給我

先這樣∼

WILL

IceCreampuff said...

貼你牆上就租出去嘍~! 原來我設計的Post這麼厲害, 不用出門房客就自動找上門了... hehehe... 其實有時MSN會讓人誤會, 以前也發生過在我身上, 但是過一陣子就好了, 別太失望.